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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 
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6/30 17:50:21 | 阅读次数:631

对方已自认的事实,我还需要举证吗?

即使对方已自认某个事实,作为当事人,你仍然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。以下是一些原因:1、自认行为并不等于法律上的责任承认。

2、如果案件涉及量刑或损害赔偿等问题,你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你对这些问题的主张。单纯的自认并不能确定具体金额或补偿方式。

3、尽管对方已经承认了某个事实,但可能还会有其他相关事实或法律要素存在争议。为了反驳对方可能提出的其他主张,你可能需要提供证据。

4、根据法庭程序规定,在特定情况下还是需要提交正式文件和相应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。

因此,在法庭上仍然有必要适当地进行举证工作以支持自己的权益和主张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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