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6/29 8:30:40 | 阅读次数:30947
如果加班费补偿不足,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、加班费、经济补偿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、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;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。
此外,最高法院也支持以最低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做法。因此,如果加班费补偿不足,确实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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