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6/28 15:42:57 | 阅读次数:862
劳动合同遗失并不一定直接等同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。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。
然而,如果劳动合同遗失,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,例如通过工资支付记录、工作日志、公司内部的人事档案记录等,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。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劳动者利用职务之便故意使劳动合同遗失,并以此主张双倍工资赔偿,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。
此外,如果劳动合同遗失后,用人单位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补发或提供相应的补救证据,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,用人单位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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