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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 
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6/26 14:26:19 | 阅读次数:819

多次雇佣他人履行劳动关系

多次雇佣他人履行劳动关系的违纪行为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,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。

此外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,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因此,多次雇佣他人履行劳动关系的行为可能构成严重违纪,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,并且雇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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