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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 
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5/26 13:44:45 | 阅读次数:1186

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或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由企业决定吗?

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或不定时工作时间,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后方可实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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