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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 
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3/30 10:32:59 | 阅读次数:1214

劳动人事:挂靠证书并缴纳社保,是否构成劳动关系?

  在当前的劳动市场中,挂靠证书并缴纳社保的情况并不少见。那么,这种行为是否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呢?本文将从实际案例出发,结合法律条文,为大家进行解析。小王是一名建筑工程师,他将自己的证书挂靠在某建筑公司,并由该公司代缴社保。然而,小王并未实际参与该公司的日常工作。后来,小王与公司因某些原因产生纠纷,小王主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,要求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双方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要素,如实际用工、劳动报酬支付等。仅仅挂靠证书并缴纳社保,并不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。在上述案例中,虽然小王将证书挂靠在公司并缴纳社保,但他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工作,因此,双方并未形成实质性的劳动关系。

  此外,挂靠证书并缴纳社保的行为还可能涉及违法违规问题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挂靠证书属于违法行为,不仅可能导致证书失效,还可能对个人和单位造成不良影响。

  因此,我们在处理劳动人事问题时,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同时,也要提高法律意识,防范挂靠证书等违法行为的发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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